资 费 标 准
彩信业务资费分为通信费和信息费两部分。
1、通信费资费标准
(1)按条计费。每条MMS最大容量限制为50K。
(2)发送方付费,接收方免费。
(3)漫游不加收漫游费用。
(4)向客户发送的MMS短信通知不收费。
(5)彩信业务基础通信费率为0.50元/条。
2、信息费资费标准
客户使用梦网合作SP提供的彩信业务,将支付信息费,信息费标准由梦网合作SP制定,由移动公司代收。
3、动态邮箱
为配合彩信业务推出,集团公司梦网网站提供动态邮箱,注册网址为
www.monternet.com。注册移动梦网邮箱采用包月制资费,2002年10月1日-2003年9月30日免费一年。
4、GPRS流量核减
为鼓励客户使用彩信业务,并保证“单向、按条”的资费原则,客户利用GPRS发送和接收彩信均核减相应的GPRS流量。
按1.3:1比例核减因彩信所产生的GPRS CMWAP总流量(例如:客户发送10KB的彩信内容,核减13KB GPRS流量),核减的最大量为核减至零。
对发送方的核减:发送方MMSC产生话单后核减。
对接收方的核减:接收方成功接收至彩信终端后核减,客户拒绝接收、转发至Email、非彩信终端处理系统不核减。
在客户归属省核减因彩信产生的GPRS流量。